新入職員工第一個月參保,申報基數按什麼標準

  公司人員隨着時間的推移都會有些新舊更替,新員工入職,老員工離職循環反覆。但是這個過程中涉及到新入職員工參保的問題,那麼,新入職員工第一個月參保,申報基數按什麼標準呢?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今天法律快車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於此的問題。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一、新入職員工第一個月參保,申報基數按什麼標準

  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二、新入職員工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繳納社保基數與工資總額的關係:社保應該按照職工的實際收入繳納,職工的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60%繳納,高於社平工資30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300%繳納,在兩者之間的,按照實際工資繳納,應該對比社會平均工資是否低於或者超過社平工資的60%或者300%,如果在兩者之間,應該按照實際3000元作為繳費基數填報,社會明確規定,不按時足額繳納,是要接受處罰的。社保繳納基數應當按照勞動者應發的工資作為社保繳納的基數。工資應當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各種補助津貼、績效工資等。

  三、帶薪年休假的法律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新入職員工的參保條件和基數在相關的章程中都會有所規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的資料整理。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後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新入職員工第一個月參保,申報基數按什麼標準這個問題。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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