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競爭激進擴張 折射審計行業亂象

  近期,ST康美*ST康得等昔日明星公司紛紛暴露出的財務舞弊行為,將擔任資本市場“守門人”角色的審計機構推到了聚光燈下。有的審計機構陷於危機之中: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公眾的信任危機、客戶火速更換審計機構、項目團隊為生計“出走”。歷經重組整合,正走在做大做強路上的中國本土審計機構遭遇挑戰。

  整體看,近年來審計機構執業質量在提升。這從近兩年持續攀升的非標意見佔比可見一斑。但是,隨着經營風險向會計風險蔓延,企業長期積累的風險爆發,這是今年以來行業亂象頻發的直接誘因。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近年來事務所掀起併購大潮,但內部整而不合,管理鏈條太長,導致出現結構性矛盾。

  審計危機中的瑞華樣本

  連踩*ST康得輔仁葯業兩個大雷,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讓全國業務量排名第二的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站上了風口浪尖。

  “媒體報道鋪天蓋地,我們也有點焦頭爛額。”瑞華某地分所所長孫平感慨,這幾天他一直忙於對客戶的解釋溝通工作。

  瑞華此次被立案調查引起這麼高關注,某種程度上與“爆雷”的客戶是明星公司有關。而且“爆雷”的導火索竟然是貨幣資金這個本不容易出現問題的科目,甚至被外界笑稱“造假都不太認真”。

  “貨幣資金這個科目最好盤點,不容易出現差錯。收集銀行對賬單,發函給銀行核對,基本就完成了,現在卻成了造假最嚴重的科目。”某資深會計師感慨。從以往的情況看,貨幣資金科目並不是高風險點,審計機構也不會在這方面投入特別大的精力。

  儘管瑞華對*ST康得項目2015年-2018年審計工作情況作出說明稱,對其審計項目全面履行了應盡的職責義務,但受瑞華影響的上市公司仍“餘震不斷”。瑞華7月9日接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以來,瑞華的部分客戶迅速作出反應,火速與瑞華解約。7月11日,太陽紙業召開董事會,將審計機構由瑞華變更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7月23日,通裕重工宣布換掉瑞華。

  根據證監會2018年3月出台的“立案即停”的規定,當證券中介服務機構或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的,證監會將不予受理或中止審查其出具的同類業務的行政許可申請文件。即使已經受理的,也要全部停下來進行複核。即一個事務所的一個項目被立案調查未結案時,該所提供審計服務的相關行政許可文件都不被受理。

  對於要不要換掉瑞華,不少公司目前處於觀望狀態。“在觀察中,應該說對其服務的上市公司有一定負面影響,市場可能會有不理性的聯想。”一家上市公司財務總監表示。另一家ST公司的董秘告訴記者,“我們並不急於換審計機構,公司歷史情況較為複雜,瑞華與我們合作多年,對我們的情況比較熟悉,換新所我們還要重新去溝通,太麻煩”。

  對於再融資、重組、IPO材料已經獲證監會受理的公司,目前更多的是進行複核,而不是換掉審計機構。

  瑞華所有27家在會的再融資、併購重組項目被中止。截至8月2日,除ST新梅已完成複核順利過會外,繼峰股份已經恢複審核,艾迪精密深康佳A捷捷微電陸續完成了財務複核,向證監會提交了恢複審核申請。此外,瑞華服務的33家IPO公司處於中止狀態。以2018年年報審計數據看,瑞華服務A股上市公司家數達到316家,僅次於立信,在內資事務所中排名第二。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瑞華內部獲悉,諸多項目中止審查,給其正常業務的開展增添了巨大阻力。瑞華33家IPO項目被中止審查,使瑞華的客戶群體受到了較大影響。出於對公司IPO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等重大發展戰略的考慮,許多客戶對聘任瑞華提供服務產生了疑慮。

  競爭失序激進擴張埋隱患

  “瑞華背後暴露出更多的是會計行業共性問題。近幾年國內排名靠前的幾個大所基本上都接過罰單。”國內某大型會計事務所會計師王勤說。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經有正中珠江、瑞華兩家會計事務所被立案調查,大信、天健、大華等9家會計師事務所收到證監會罰單。

  行業排名第一的立信所,近年來因金亞科技大智慧超華科技、國藥科技等項目被處罰;而在*ST康得之前,瑞華2015年以來還因為振隆特產、勤上光電、亞太實業、鍵橋通訊、華澤鈷鎳等項目被處罰,因零七股份、千山藥機項目被立案尚未結案。

  在多位受訪的事務所從業人員看來,作為“守門人”角色功能失效,與審計行業內長期的惡性競爭有很大關係。業內有一句話說“這幾年什麼都在漲價,就審計費沒漲。”企業本身盈利狀況不好,當然要減少費用支出,壓縮審計費。數據显示,30家A股公司審計費近兩年連續下降。

  “國內大所和小所沒有太大差別,你有的資質我也有,行業競爭特別激烈。監管要求越來越高,這意味着事務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而審計費在降,在成本壓力下,導致審計程序被壓縮。只能盡量把控能夠識別出來的風險。而最後風險可能就發生在不認為有風險的地方,譬如貨幣資金。”王勤說。

  “年報審計任務繁重,但是收費不高,主要是維繫合作關係,事務所通過再融資、併購等項目盈利。事務所要考慮成本回報率,就會壓縮人工成本,趕工期可能會帶來審計工作不那麼完善。”某基層審計人員劉強說。

  “另外一方面,國內事務所並不是一家獨大,這是一個買方市場。上市公司覺得出了錢,你還要給找事,可能換一個機構。譬如,從成本核算的角度出一個報告要50萬元,另一家30萬元就能做;或者我出不了無保留意見的報告,別人卻能出,我該怎麼辦?”王勤說。

  “有些爛項目收益高,在審計中發現問題,還可以幫助客戶去解決問題,收取額外的財務顧問費。”劉強說,“當風險越來越大,會選擇某個年度‘洗澡’,如商譽、應收款等,或者換一家新的事務所,一次性風險出清。”

  對於亂象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業內資深專家認為,2009年以來,鼓勵會計師事務所做大做強,事務所紛紛掀起併購大潮,但內部整而不合,管理鏈條太長,產生很多遺留問題,導致出現結構性矛盾。

  2009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要重點扶持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加快發展。在做強做大政策的指引下,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規模取得了長足進步。事務所的數量由2011年的53家減少為2017年的40家。

  “剛開始超大型項目都壟斷在四大所手中,後來內資事務所做大做強得到扶持,內資事務所掀起了一輪併購潮。併購過程就是跑馬圈地,一口氣把十幾個、幾十個小所併購進來,難免泥沙俱下。”王勤說。

  併購整合方面瑞華最有切身之痛。瑞華最早源於五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后經過多輪合併更名為國富浩華。2012年7月,國富浩華合併了當時華南最大的內資事務所深圳鵬城;2013年,國富浩華與中瑞岳華合併,新成立的瑞華一躍成為國內第一大所,就此打破“四大”多年來佔據的主導地位。

  整合進來鵬城所被業內認為給瑞華帶來了“壞”基因。鵬城所曾號稱“華南第一所”,但執業質量一直頗受詬病,聚友網絡、金荔科技以及綠大地欺詐發行等影響惡劣的案件都有鵬城的身影,最終2012年因參與“綠大地IPO造假”,被證監會撤銷相關服務業務許可。

  瑞華近幾年出事最多的項目主要來自於原鵬城所。在瑞華近幾年來被行政處罰的五個項目中,有三個來自原鵬城團隊。而當前影響最大的*ST康得一案,同樣是由原鵬城所團隊執業。

  孫平說,隨着事務所大舉擴張,一體化推進不到位成為行業痛點。說是合併,實質卻有些像加盟,業務還是各管各。此外,審計行業的確還存在問題。比如,審計理念落後,仍局限在審計程序,而不能跳出來看待企業經營風險。

  近年來出現一個新現象,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很多來自審計機構,對審計業務熟悉。“他們熟悉審計機構的套路,甚至連基本的審計底稿都能準備妥妥的,而真正的問題藏得嚴嚴實實。再就是審計本身的局限性,上市公司同外部機構協同舞弊等行為,事務所按照常規的審計流程,很難發現問題。”王勤說。

  呼籲重塑行業信任

  會計事務所屢屢被罰為何仍問題不斷?如何解決會計事務所被處罰,其他上市公司IPO或再融資項目無辜受“牽連”的問題?如何能讓中介機構真正發揮“排雷”的作用?

  對此,上述專家認為,事務所“立案即停”的規定對眾多公司的IPO申請和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需求產生巨大影響,增加了變更審計機構、重新開展審計工作的額外成本,延緩發展進程。同時,一定程度上影響市場主體的經營,引發資本市場的波動。

  目前對事務所的處罰採用了“連坐制”,一個項目團隊出問題,一個所內的所有項目都要停下來。即使最終審計機構被吊銷資質,從業人員換個所仍可以執業,投資者的損失也不能得到彌補。“特殊普通合夥這種組織形式引入中國,其初心是為了避免因某一個合伙人的過失而對其他無過錯合伙人產生不必要的連帶責任,現實情況卻相反。”上述專家說,希望監管導向要更加精準、科學、有效。

  “真正有動力造假的主體是上市公司或實控人,他們是最大的受益者。目前頂格處罰或市場禁入對其影響不大。”王勤說,“而事務所被處罰后,無形損失特別大。以瑞華來說,IPO、再融資項目暫停,會導致很多業務接不了。”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對於財務造假,一方面要重罰受益更多、造假動力更大的上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甚至可以加大刑事罪責的量化。處罰真正的受益人,才能解決對審計的敬畏問題。另一方面,應該適當分離會計師事務所和簽字註冊會計師的責任,同時區分會計師是否存在主觀造假。對會計師因故意出具不實報告的應從重處罰,可以從加大個人罰款金額到停止承接業務,甚至予以量刑。因過失出具不實報告的應酌情從輕處罰。對事務所的處罰應以經濟處罰為主,慎重採用暫停或撤銷事務所證券服務業務許可的處罰。“可以效仿國外引入和解機制,啟動調查機制后,審計機構可以通過和解方式,通過經濟補償,保證業務的正常推進。”孫平說。

  針對中介機構多次被罰還問題頻出的情況,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原因主要是失信收益遠遠高於失信成本。所以,首先要提高失信成本,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加大民事賠償力度,賦予投資者對失信中介機構的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建議引進懲罰性賠償制度,激活公益訴訟制度。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保護基金等可以直接對失信機構提起民事訴訟;二是激活行政處罰機制,對情節嚴重的要頂格處罰。但是現在法定的行政處罰幅度就那麼大。下一步,建議修改證券法,提高法定的行政處罰力度。三是嚴格追究構成犯罪的人的刑事責任,對惡意串通、欺詐投資者的行為要採取重典治亂,猛葯除痾的態度;第四是激活信用制裁機制。很多部門都簽署了聯合懲戒失信的備忘錄,讓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劉俊海認為,應該採取“胡蘿蔔+大棒”的方式,對於好的中介機構,證監會、行業協會委託的專項業務,可以優先選擇好的中介機構執行。行業協會在選擇會長、副會長等時應該向誠信的中介機構傾斜。“國內會計師事務所面臨重新洗牌,重新分割市場份額過程中,行業也在成長壯大。要給中介機構注入誠信基因,真正成為投資者友好型的中介機構,成為有擔當、有溫度、有追求、有底線的中介機構,營造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文中孫平、王勤、劉強均為化名)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DF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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