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逼13歲女生寫性行為檢討?毆打羞辱有違教育之道

  校長逼13歲女生寫性行為檢討?毆打羞辱有違教育之道

  議論風生

  這不是教育,而是反教育。

  “13歲女生深夜被校長叫到辦公室毆打,並逼迫寫性行為檢討”一事,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據媒體報道,11月30日晚11點,山西臨縣13歲女生小娟(化名)被校長叫去辦公室談話。據小娟哥哥表述,校長稱被叫去談話是因為有男生跑到女生宿舍。

  事後,小娟被發現渾身多處淤青、頭部有外傷。小娟哥哥反映,當時小娟遭到校長毆打,並被逼寫下一份“性行為檢討”。

  涉事校長對此回應稱,該事件由當地派出所和教育局受理,其他不願多說。據新華社報道,目前校長已被停職待查,有關情況正在調查處理中。

  一名年僅13歲的女生,被校長深夜叫到辦公室毆打,並寫下所謂“檢討”,還進行人格上的羞辱——從醫院檢查結果看,所謂的“性行為”壓根就不存在,這番操作,如果屬實,那實在不是為人師者應有的教育方式,更別說是身為管理者的一校之長了。

  就目前看,雖然幾方都給出了說法,但校方跟當地官方提供的信息有限,女生家屬的單方說法居多。但不管是身上傷痕圖,還是檢討書照片,都很難不讓人“寧信其有”。希望此事真相儘早浮出水面。

  如果這事核心事實不假,那這位校長這樣羞辱學生,實在是有違師德本分。

  首先,必須明確,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若當事校長真的毆打了女生,那就已涉嫌違法。

  強迫女生寫“性行為檢討”,也涉嫌對學生進行人格侮辱。這明顯違反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如果調查查證事件屬實,當地教育部門就該撤銷涉事校長的職務及教師資格。

  再者,從報道來看,由於發現有男生進入女生宿舍,就迫使女生承認有性行為、寫檢討,這樣的處理方式也過於簡單粗暴。

  因為男生進女生宿舍就立馬認定為早戀,進而想到發生性關係,採取體罰“逼供”的方式,要求13歲的女生寫下交代發生性行為過程的檢討書……這不是教育,而是反教育。

  別說兩次醫學檢查結果證明了“檢討書”上內容不實,就算學生真發生了性行為,校長在處理這類問題時,首先應該想到的,也該是對涉事學生的保護與妥善教育,而非體罰、羞辱。

  若真有人跟13歲女孩發生了性關係,校長“掌握”了雙方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就應馬上聯繫女生的監護人以及報警處理,交由法律去裁決,並保護好女生的隱私,做好心理疏導,而不是逼女孩寫下所謂的“檢討”了事。

  當然這些分析是基於“真有其事”的基礎上,若很多消息不實,該還當事人清白的也不應含糊。

  羞辱式管教,既不尊重學生隱私,也會扭曲學生的人格發展。學校應該做的,是加強對學生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而不是動輒對學生以暴力相向——無論是精神暴力抑或身體暴力。

  希望當地以全方位的調查還原事實,儘早給出確切的調查結果,也給出不偏不倚的處理。無論如何,決不能允許教育者肆意辱沒孩子尊嚴的事件輕易發生。

  □熊丙奇(學者)

【編輯:張楷欣】 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其他文章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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